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核查机构名单,深圳进入核查季
2014/4/24 10:57:29
4月1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布2014年深圳市第一批碳排放核查机构与核查员的备案名单。深圳市成为继上海市之后第二个公布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备案名单的试点省市。
《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行业碳核查机构和核查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对纳入的工业行业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量进行核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3月21日下发通知,开展2014年碳排放核查员及核查机构的备案工作。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4年深圳市第一批碳排放核查机构备案名录的公告》(深市监公告〔2014〕8号),此次备案的碳排放核查机构共21家,备案有效期为4年,具体名单见下表。
另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4年深圳市第一批碳排放核查员备案名录的公告》(深市监公告〔2014〕7号),此次备案碳排放核查员413名,备案有效期为3年。对比两份公告可以发现,除上表中备案的21家机构的375名核查员外,另有涉及深圳市深大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国民小康低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等4家机构的38名核查员予以备案。 深圳市发改委在2月28日下发通知,要求管控单位于3月15日前完成2013年度碳排放报告的提交工作。根据《办法》,管控单位在提交年度碳排放报告后,将委托碳核查机构对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于4月30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经核查报告。此次核查机构及核查员名单的公布,意味着核查机构将于近期前往首批纳入的635家工业企业进行2013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